1.2008年克拉玛依社会经济与人口特点

2.2018年襄樊市渡船燃油补贴明细

3.自治区发放的出租车燃油补贴谁该拿

2008年克拉玛依社会经济与人口特点

大连各区油价表格图片_大连各区油价表格

答:

一、综合

全市经济总量突破六百亿元大关。初步核算,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61亿元(现价,全口径,下同),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601.5亿元,增长10.3 %,第三产业增加值56.7亿元,增长5.9%,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为0.4:91:8.6。

二、农业

我市农业农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农业农村工作有关精神和我市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现代农业稳步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农民增收保持良好势头。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5%。其中农业产值2.17亿元,下降7.1%;林业产值1.39亿元,比上年增长98.9%;畜牧业产值2.1亿元,增长18.4%;渔业产值652万元,增长5.2%;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13亿元,下降22.2%。

全年各种农作物总播种面积9860公顷,比上年下降7.9%;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09公顷,增长4.5%;棉花播种面积8320公顷,下降12.4%;蔬菜播种面积174公顷,增长189%;瓜果类播种面积下降12.7%;其他作物播种面积增长8.5%。

表一 主要农畜产品产量及牲畜存出栏情况

单位:吨、万头、万只

指标 2008年 比上年增长%

粮食 1507 31.6

其中:小麦 124 -63

玉米 1383 70.7

棉花 13229 -12.4

蔬菜 6223 130.5

瓜果 4636 14.5

肉类 7826 14.8

禽蛋 920 9.7

牛奶 6022 14.8

水产品 660 4.4

牲畜存栏头数 13.67 6.1

其中:大畜 0.77 -1.3

猪 7.66 10.7

羊 5.26 2.3

牲畜出栏头数 12.28 5.7

由于上半年油价高位运行的惯性因素,加上我市中央驻市石油企业取一系列增产措施,努力克服国际油价下跌的不利影响,石油工业生产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态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总产值1181.2亿元(现价),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其中轻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0.9亿元,比上年下降18.3 %;重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180.2亿元,增长10.3%。产销衔接好,产销率为99.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年原油产量1222.5万吨,天然气产量34.2亿立方米,分别比上年增长0.4%和17.9%;乙烯产量25.9万吨,比上年增长8.1%;原油加工量944.8万吨,比上年增长6.8%。四大类产品产量累计653.9万吨,比上年增长6.2%;其中汽油产量120.8万吨,比上年增长4.5%;柴油产量446.5万吨,比上年增长3.9%;煤油产量26.8万吨,比上年增长27.6%;润滑油产量59.7万吨,比上年增长21.6%。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25.5亿元,比上年增长28.6%;实现利税390.2亿元,增长12.0%。

地方工业在石油、石化主业的带动下,不断发展壮大。加强对地方重点企业的扶持,高度关注中小企业尤其是困难改制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促进地方工业稳步增长与社会和谐稳定。全年规模以上地方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70.5亿元(现价),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0.1%。产品销售率为96.5%,产销衔接较好。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8亿元,比上年增长20%;实现利税7.4亿元,同比下降7.1%。

四、投资和建筑业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减小。全年累计完成各项投资236.78亿元,比上年下降16.9%。其中中央完成投资204.68亿元,比上年下降19.2%;地方投资32.1亿元,比上年增长1.0%。中央驻市企业投资下降是影响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下降的主要原因。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项目已基本完工,全年投资额同比下降41.3%。

新疆油田公司第一个千亿立方米整装气田—克拉美丽气田竣工投产,成为继呼图壁气田、盆5气田、玛河气田之后建成投产的第四个整装气田。

招商引资快速发展。全市共落实招商引资项目105个,落实到位资金23.36亿元,增长16.5%,亿元以上在建项目13个。

房地产投资投资增幅上升明显。2008年是我市的“关注民生年”,为切实解决居民买房难的问题,加大了经济适用房的投资力度,带动全市房地产投资快速增长。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8.1亿元,比上年增长22.2%。其中经济适用房投资4.9亿元,比上年增长50.3%。全市房屋建设施工面积113.2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9%,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0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9%。竣工房屋面积31.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9%,其中住宅竣工面积30.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1%。

全市独立核算建筑企业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7.04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5.8%,竣工产值为32.75亿元,增长13.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2.6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1.5%;竣工房屋面积40.1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9.3%。

五、邮电和旅游

邮政业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4605.7万元,比上年增长10%。完成电信业务收入13339万元,比上年增长8.3%。

表二 2008年邮政、电信业务量完成情况

单位:万件、万次、万元

2008年 比上年增长%

国内函件 64 -5.9

包裹 7.2 4.3

特快专递 14.1 7.1

长途电话 2228.7 -10.8

邮政储蓄 79491 7.5

旅游经济克服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转变发展模式,创新发展思路,拓展客源市场,游客接待量稳步增长,全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稳定发展。旅游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素质不断提升。年末我市有星级饭店19家(四星级4家,三星级9家、二星级6家),旅行社16家,初具接待规模的旅游景区16家,“农家乐”21家,度村11家,冬季滑雪场4家、旅游纪念品开发公司6家,旅游餐饮住宿单位64家,旅游企业发展到157家,企业总量居全疆第二位;全年接待游客76.1万人次,增长13%;旅游总收入6.01亿元,比上年增长21%。

加快旅游景区开发建设。世界魔鬼城顺利通过自治区的初检和国家的验收,被国家旅游局命名为国家4A级景区。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景区接待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依托,大力开发特色旅游项目。坚持生态农业与旅游开发相结合,推进农业生态旅游项目开发,完善农业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服务设施。

六、国内贸易和市场物价

消费市场更加活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量和增幅再创新高,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7亿元,同比增长17.3%,增幅提高3.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3%。

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1.7亿元,比上年增长16.3%,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个百分点。市场热点商品继续旺销,消费结构升级明显。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分类零售情况看,吃、穿、用类商品保持较快增长,食品饮料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别增长10.2%、20.2%和12%。汽车销售继续呈现较强的需求能力,汽车类零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9.8%。汽车类增长带动的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持续走高,同比增长30.5%。

住宿和餐饮行业快速发展,餐饮市场需求旺盛,企业经营水平稳步提高。此外,日游、会展等商务活动的增加及价格上涨,也带动我市住宿餐饮业零售额持续较快增长。住宿和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5%,增幅同比提高12.4个百分点。

2008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8.5%,比2005年上涨17.8%。食品价格大幅上涨是引发物价上涨的主要因素。从分类消费品价格看,食品类价格涨幅最大,比上年上涨19.8%,推动物价上升6.34个百分点。涨幅仅次于食品的是烟酒及用品,比上年上涨6.8%。衣着类、家庭设备及用品类、医疗保健类、文娱用品类和居住类价格分别比上年上涨4.3%、1.9%、3.5%、1%和3.7%,交通通讯类同比下降0.1%。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8.3%。

表三 2008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单位:%

指标 比上年涨跌

居民消费价格 8.5

食品 19.8

其中:粮食 13.6

肉禽 32.3

蛋类 3.6

水产品 21.9

菜 16.8

烟酒类 6.8

衣着类 4.3

家庭设备及用品 1.9

医疗保健 3.5

交通和通讯工具 -0.1

教育文化用品 1.0

居住 3.7

七、财政、金融、保险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地方财政各项收入41.35亿元,比上年增长6.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9.15亿元,比上年增收2.7亿元,增长7.3%。其中:增值税增长5.4%,营业税增长18.9%,企业所得税增长65.9%,个人所得税增长7.1%。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支出重点向社会和民生倾斜。地方财政各项支出48.54亿元,增长7.6%。其中:教育支出11.1亿元,增长21%;医疗卫生支出3.51亿元,增长2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亿元,同比增长30.9%;环境保护2.49亿元,同比增长11%;农林水事务1.28亿元,同比增长33.9%。

金融运行总体平稳。存款总量保持稳定增长,年末我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20.48亿元,比年初增加35.37亿元,增长12.4%。居民储蓄增幅较大。年末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55.99亿元,比年初增加35.7亿元,增长29.7%。年末各项余额为49.8亿元,比年初增加0.72亿元;其中短期30.1亿元,比年初增加1.74亿元;中长期余额为17.72亿元,比年初减少3.2亿元。

保险事业稳步发展。全年保险费收入95419万元,比上年增长23.8%。其中财产险收入25720万元,寿险收入69699万元。赔款金额21423万元,增长76.1%。

八、教育、科技

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市局共有大中专院校2所,聋哑学校1所,普通中学21所,普通小学32所,幼儿园26所。

表四 2008年全市师生分布情况

单位:人

在校生 毕业生 招生 教职工 教师

大中专 5891 2406 1920 892 482

普通中学 24696 7296 8651 2555 2063

普通小学 26550 4411 4174 2118 1839

幼儿园 6689 1986 2054 867 321

小学生入学率、巩固率为100%;初中入学率为100%,毕业合格率达到98%以上;高中毕业会考合格率达95%。高校招生考试取得好成绩。我市普通高考民汉综合上线率为85.1%,综合录取率为83.0%,比自治区平均录取率高出24%。教师学历合格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教育普及率等教育教学指标,都名列全疆各地、州(市)前茅。

在全市中小学中,已有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3所,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2所,自治区级“德育达标学校”4所。市级示范学校9所、规范化学校22所。在全市26所幼儿园中,已有市级示范性幼儿园6所、规范化幼儿园9所。

职工学历教育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年参加成人自学考试的考生1706人,有61人取得了自考毕业证。

加大科技兴市(区)实施力度,克拉玛依市再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荣誉称号;四个区全部通过了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再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区”称号,乌尔禾区首次通过了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家,高新技术产品66个。民营科技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全市民营科技企业总数达77家,资产总额达15亿元,总收入15亿元,综合实力继续列居全疆第三。民营科技企业三达公司被评为“自治区民营科技创新企业”。

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16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2项。专利申请受理190项,专利申请授权187项。有15项优秀成果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励;受理申请评定(验收)的科技成果46项,其中39项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被授予克拉玛依市科技进步奖。

九、环保、安全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取得好成绩,在全疆19个城市中名列第一。在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我市环境质量名列前十。

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有47天,Ⅱ级(良)的天数有313天,全年优良天数占总天数的98.4%,轻微污染以上天数有6天。地表水源白杨河水库、三坪水库、调节水库、阿依库勒水库、风城高库、艾里克湖和独山子一水源等地表水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百口泉地下水、独山子二水源、三水源水质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中央驻市企业积极推进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清洁生产,企业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2008年,新疆油田公司坚持“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推行“数字油田、绿色油田、人文油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油田工业废气处理率10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存储率100%,工业污水回用率85%,形成了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积极开展构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活动。投资6700多万元,建成了80吨/小时酸性水汽提装置,使公司含硫污水处理跨上新的台阶;投资4800多万元的热电厂锅炉烟气脱硫项目开工建设;投资近500万元,完善了废水、废气的在线监测系统。独山子石化公司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取得一定成效。2008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231起,比上年下降8.4%;死亡63人,下降4.6%;受伤人数248人,下降14.2%,直接经济损失105.8万元,下降28.8%。其中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1人。各类伤亡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1049起,死亡人数61人,伤248人,直接经济损失80.6万元。在2008年自治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我市取得984分的成绩,名列全疆第一。

十、文化、卫生、体育

年末,全市有群众艺术馆、职工文化中心、少年宫、少儿活动中心、图书馆各一座,有专业和业余演出团体、业余艺术学校各一个,有广播电台、电视台各一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和转播台1座、调频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广播人口覆盖率98.82%;卫星地面站15座,电视人口覆盖率98.82%。

图书馆全年接待读者15万人次,借阅书刊24.46万余册次,办理借阅证2351个,累计办理18762个;馆外设服务网点近20个。邮政局全年订阅报纸1195万份、杂志89万册。人均购书11册,位居全疆前列。

第九届水节投资推介会成为历年来规模最大、签约金额最多的一次,共签约项目20个,签约金额15.8亿元。

圆满完成第六届社区文艺展演大赛和第七次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克拉玛依市第六届社区文艺展演大赛历时五个月,全市有900个作品参加了展演和比赛,117幅作品获奖。第七次百日广场文化竞赛活动,共有4个行政区、80个社区积极参与,全市活动总场次达到984场,参演群众达8.9万人次,观众人数达42.8万人次,极大地满足了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75个,其中医院、卫生院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诊所38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5个;医疗机构全年共诊疗病人289万人次,住院病人治愈率63%,好转率34.2%。

组织举办全民健身活动暨市民健康跑活动、第三届市民体育大会、市直机关第五届职工运动会,“迎奥运倒计时100天市民健步走”活动、 “迎奥运倒计时100天“千名老人健步行”活动。承办自治区体育竞赛项目3项,组织市局级体育竞赛活动26项,参与竞赛活动的职工群众近7000人;各区文体局举办体育竞赛活动73项,参与人数18000余人。我市运动员在自治区以上比赛获得52枚金牌、44枚银牌、21枚铜牌;疾人运动员在北京残奥会上获得1枚金牌,实现了我市在国际残奥会上金牌零的突破。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人口

城市居民收支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根据城市居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26.7元,比上年增长7%;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951.3元,同比增长5.1%。食品价格上涨影响我市恩格尔系数上升,由上年的30%上升到33.0%。

表五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及增长速度

单位:元

支出额 比上年增长%

人均消费性支出 13951.3 5.1

其中:食品 4602.5 15.4

衣着 2232.5 16.8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961.6 -29.3

医疗保健 1140.1 29.1

交通和通讯 1831.4 17.5

教育文化服务 1734.7 4.0

居住 627.6 -53.7

其他商品和服务 820.8 51.6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达到71元,人均增收629元,比上年增长9.6%。

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家用汽车、彩电、冰箱、空调、电脑拥有量分别为13.3辆、114.2台、100.4台、62.9台、 67.5台。

社会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全年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2万人,新增扩面941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88万人,新增扩面11170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37万人,新增扩面5332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5.56万人,新增扩面21576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65万人,新增扩面4115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538万元,为608名无业残疾人发放基本生活费152万元,并将246名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单位床位108张,收养各类人员96人。全年销售社会**7959万元,筹集社会资金2786 万元。

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全市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再就业3190人,其中:少数民族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103人,占实现就业总数的35%;女性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796人,占实现就业总数的56%。复转军人67人,国有企业失业人员184人,大中专毕业生935人,其他失业人员2004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

共有50904人参加了各类职业培训,其中:在岗职工培训40460人,就业再就业培训1496人,创业培训17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931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进一步增强。

年末,全市总人口(不含辖区内兵团人口)为386215人,其中常住人口为272746人,暂住人口为113469人。男性人口226607人,占58.7%,女性人口159608人,占41.3%。各区人口数分别为:独山子区112199人,克拉玛依区208259人,白碱滩区61796人,乌尔禾区3961人。在常住人口中,少数民族67210人,占24.6%,汉族205536人, 占75.4%。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66‰。

2018年襄樊市渡船燃油补贴明细

关于2018年度渔船渔业油价补助的公示为加强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根据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海计[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8年渔业油价补助专项资金相关发放信息予以公示。我市海洋捕捞机动渔船和养殖机动渔船的油价补助严格按照江苏省《关于做好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海计[2016]4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统一使用“江苏省渔船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渔船油补的资料录入、数据审核、补助资金计算、数据汇总及各类申请、申报、发放、上报表格打印等相关工作均通过信息系统操作。即从2015年起,对国内捕捞渔船实行按作业类型和大小分档核算油价补贴。按渔船船长和功率(均以《渔业捕捞许可证》中载明的船长和主机总功率为准)进行分档,确定其补贴核算标准上限。对渔船主机功率未达到对应船长分段核算功率下限,以及对应船长档位未设定补贴上限标准的,自动按功率对应的低档次船长分档标准予以核算补贴。对海洋养殖机动渔船建立水产养殖油价补助与用油量及油价脱钩的机制。维持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贴核算方式基本不变,降低油价补贴核算标准,设置功率补贴上限,同时调低油价补贴资金测算标准。海洋养殖机动渔船可补贴功率上限为100千瓦,核算后仍高于以上标准的分别按照100千瓦核定,海洋养殖机动渔船补贴资金测算标准为0.048万元/千瓦(上限),可补月数按养殖证的有效月数进行核定。我市对2018年度符合油补条件的捕捞渔船399艘,作为第一批公示对象在启东信息公开栏(://.qidong.gov.cn/qdsnw/xxgk/xxgk.html)、各渔业服务组织进行资金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7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内,任何个人与单位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或启东市财政局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后即向市及财政部门进行申报打卡发放。

自治区发放的出租车燃油补贴谁该拿

自治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

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新运便函〔 2012

〕31号

根据《关于拨付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及2012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拨资金的通知》(新财建〔2012〕29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一、发放金额

自治区财政厅核拨2011年度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款165404万元,其中:农村客运69402万元,出租车 52289万元,城市公交43713万元(含2010年油价补贴发放剩余资金3017万元,这部分剩余资金并入2011年度油价补贴中一并发放)。

二、发放时间

2012年9月15日前必须将补贴发放到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手中。

三、发放单位及渠道

农村客运和由运管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运管部门负责发放,原来由建设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放。

油价补贴款由自治区财政厅拨付自治区运管局油价补贴专户,自治区运管局拨付给各地交通运输局和各地运管局,各地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再分别拨付各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发放到所管辖的经营者手中,各地运管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运管局发放,各地交通运输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交通运输局或其指定部门发放。

四、发放范围(不包含兵团)

截止2011年,在交通(或建设部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已参加2011年年审)正在营运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辆(兵团车辆除外,兵团车辆补贴由兵团有关部门发放),即2011年度燃油申报车辆数据。

2011年未变更车辆、新增车辆、报废车辆、更新车辆按照其实际经营时间(按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其中农村客运中报废更新车辆,按更新前的报废车核算车头款,更新车辆不核算车头款,报废更新车分别按实际经营时间核算客位款。2012年度新增车辆、补审车辆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2012年度报废更新的车辆按上年底登记在册时车辆的客位数发放。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应当严格界定发放对象,严禁对超范围经营、未办理合法营运手续的车辆发放。

五、补贴车数及标准(各地具体发放金额见附件)

1、农村客运:19223辆

农村客运按运行线路分网络发放。(下面定义中的本辖区是指本地州市内的范围)

农村客运一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一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161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二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县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县、团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二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2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网络:指地、州、市内的乡、镇、村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连队发往本辖区的连队。

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3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2、城市公交:10442.5标台(9658辆)

城市公交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也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城市公交每标台每经营月补贴款=

4169元

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专业名词,指的是不同类型的运营车辆按统一的标准当量折算成的营运车辆数。

3、出租车:43879辆

出租车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出租车每辆每经营月补贴款=

1107元

六、油价补贴申报发放程序

1、燃油申报

所有城乡道路客运企业及车辆按要求进行交通运输部网上申报工作,据实填写燃油消耗等相关数据并打印盖章上报交通运输局或运管局并留档备查。各级交通运输局和各级运管局按要求严格分级审核,县局审核完企业车辆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明细表及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所在地区局并留档备查。地区局客运部门审核县局及地区局直管车辆是否符合发放范围,统计人员审核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自治区运管局并留档备查。自治区运管局审核全区车辆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委会通过并签字盖章,经交通运输厅审核后上报交通运输部并留档备查。

2、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统计表

油价补贴资金到位前,按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附表要求统一填写农村客运、出租车和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基层表和发放统计表。严格按照燃油申报数据据实填写,车辆、营运时间等信息必须同燃油申报数据一致,燃油申报中未包括的车辆按规定不许填报。上报统计表必须由客运业务部门复核后,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并留档备查。

3、根据油补资金制定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方案及办法,确定油价补贴标准,上报交通运输厅及财政厅批准。

4、划拨油价补贴资金给各地区,各地在发放前进行相关宣传并将《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进行公示。

5、油价补贴申领、发放和登记。按照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统一格式的《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要求登记领取油价补贴款,并将相关材料及登记表格归档。

6、发放完毕报送发放总结。

7、分级监督、检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

七、油价补贴款发放要求

1、发放告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在发放前必须将《油价补贴发放资金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在业务大厅、企业及车辆经营场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4天,在公示前,各地要召集企业召开油价补贴发放、布置会,同时要对油价补贴发放政策进行对外宣传。公示期间有疑义的,可以及时反映,待问题解决后再发放。

2、发放要求

(1)补贴对象为成建制企业

企业填报《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基层统计表》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向交通运输局、运管局上报并留档,而且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经营者(承租人)复印件。《统计表》和《发放登记表》信息要相符,对于2011-2012年变更经营者(承租人)的,车辆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中要明确具体发放对象。如有争议的,待企业协调解决后再发。企业在补贴对象领款并在《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一份给交通或运管部门。

企业在发放油价补贴过程中,交通、运管部门必须派人现场监督,同时邀请当地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严禁企业截留油价补贴款。

(2)补贴对象为个体经营者

个体经营者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复印件。交通、运管部门负责根据补贴类别分类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由个体经营者签字领款。

个体经营者2011-2012年在交通、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过户手续的,以办理过户手续日期为界分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过户双方在领取油价补贴款后,如有油价补贴归属协议的,双方按协议约定自行分配,如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分配,另一方可凭协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发放结束后,油价补贴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所有油价补贴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八、油价补贴企业车辆相关管理规定

1、车辆要求

(1)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网联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重点营运车辆监管范畴。

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车辆座椅安全带。

今后对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价实施细则》擅自涨价的农村客运车辆,擅自涨价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农村客运车辆,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享受油价补贴的出租车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总体技术要求》安装运营专用设备,包括智能服务终端、计价器(含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服务评价器、智能顶灯、摄像装置等为驾驶员、乘客提供运营服务的专用硬件装置。

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原则上一个地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由一家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2014年1月1日前必须与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对到期不安装计价器和已安装不使用的出租车,不予发放相应的油价补贴。

(3)自2012年9月1日起,对违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海南三亚和甘肃白银市平川区出租车群体有关情况的通知》(新交运〔2012〕26号)精神,擅自许可的出租车,不予发放油价补贴。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出租车,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监督办法

(1)过渡期内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享受农村客运油价补贴的车辆必须进行考核,由该车辆经营的农村客运线路终点地乡(镇)或村委会进行出具相应的证明,证明其每月经营的趟数,服务质量的优劣。

(2)对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由车籍所在地的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通过或企业监管平台系统对该车运行轨迹进行监管,确定其每月经营的营运数据。

(3)对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在发放燃油补贴时,必须由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在车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无举报投诉方可按规定发放。

九、监督检查

自治区人民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非常重视,财政部、财政部驻疆专员办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不定期检查补贴款落实情况。各地交通局、运管局要做好油价补贴款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十、工作进度及资料汇总上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定期上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每月10日、20日向自治区运管局报送《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3),以便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并在发放完毕后将《发放汇总结余表》(详见附件4)和总结上报自治区运管局。

十一、补贴资金科目

补贴资金列《2011年收支分类科目》214类“交通运输”第04款“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第01项“对城市公交的补贴”、第02项“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第03项“对出租车的补贴”。

油价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补贴。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负责做好协调、政策解释和核实工作,及时上报,防止不稳定的发生。

附件1:《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运管局)》、《2011年全区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交通运输局)》

附件2:《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级网络)》、《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附件3:《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

附件4:《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汇总结余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