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缓解油价上涨给出租车行业带来的成本压力,某市调整出租车价,调整方案见下列表格及图像 abc为常数

2.2021年出租车新政策

3.为缓解油价上涨给出租车待业带来的成本压力,某巿自2007年11月17日起,调整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见下列表

4.你对出租车这个行业了解吗?可以解答一下我的问题吗?谢谢

5.在南京什么是出租车双计费呢?

6.自治区发放的出租车燃油补贴谁该拿

7.为缓解油价上涨给出租车行业带来的成本压力,某市自2007年11月17日起,调整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见下列表

为了缓解油价上涨给出租车行业带来的成本压力,某市调整出租车价,调整方案见下列表格及图像 abc为常数

昆明出租车起步价2021_昆明出租车最新油价表

解:(1)a=7,b=(11.2-7)÷(6-3)=1.4,c=(13.3-11.2)÷(7-6)=2.1;

(2)根据题意设一次函数表达式为y1=2.1x+b.

2.1×3+b=6,解得b=-0.3.

∴y1=2.1x-0.3.

∴y1与x之间的函数表达式为y1=2.1x-0.3.

当x=3时,y=6,

当x=7时,y=14.4,

∴图象经过(3,6)(7,14.4);

(3)当3≤x≤6时,设y2=kx+b.

由图象得:x=3时,y=7;x=6时,y=11.2,

将其代入y2=kx+b,得

3k+b=76k+b=11.2解得

k=1.4b=2.8

∴y2=1.4x+2.8

2.1x-0.3=1.4x+2.8,

解得x=317

∴有交点为(317,9)

其意义为当x=317

时两种方案一样,当x<317

时是方案调价前合算,当x>317

时方案调价后合算.

2021年出租车新政策

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补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现行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中的涨价补助至2021年将减少40%。根据调整方案,现行油价补贴将以2014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资金为基数。

出租车2021年新政策

一、减少或取消出租车燃油补助

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中的涨价补助将退坡减少。出租车2021年油补政策暂未出炉,但是从此前发布的方案来看: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为基数逐步递减,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2020年以后另行确定,相关支出不再与用油量及油价挂钩。

截止2019年底,取消出租客运燃油补贴政策;取消新能源公交车更车补助政策;农村客运及公交车运营补助具体政策有待确定。

二、取消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制度

彻底取消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制度,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对于政府已经收取经营权使用费的,可以一次性退还,也可以通过税收返还等形式分期退还,把利益再次归还到出租车公司和司机手中。

三、出租车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合一

以往出租车所有权和经营权被公司据为己有,但2019年全国出租车行业喜迎开门红,两权合一再传佳音,产权经营权回归实际出资人。也就是说车辆所有权与经营权使用权归个人所有,可转租,更新和变更。更车时可自行按照市政府要求采购车辆。

为缓解油价上涨给出租车待业带来的成本压力,某巿自2007年11月17日起,调整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见下列表

(1)a=7, b=1.4, c=2.1;

(2) ;

(3)有交点为 其意义为 当时是方案调价前合算,当 时方案调价后合算.

你对出租车这个行业了解吗?可以解答一下我的问题吗?谢谢

出租车行业现状一窥

为全面了解出租车行业基本情况,积极推动价格改革,我们组织对全国36个大中城市出租车价格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出租车行业基本概况

(一)经营模式

据统计,目前36个大中城市共有出租车约40万辆。在经营模式上主要有3种形式:

1.承包租赁经营。即车辆产权、经营权均为出租车公司所有,或车辆产权为司机个人所有,但经营权仍属出租车公司,车主通过承包租赁方式开展经营,并向出租车公司上缴承包费、经营使用费等费用(即通常所说的“车份钱”),这是各地采取的主要经营模式。如福州市对产权和经营权均属出租车公司的车辆,出租车公司每月要收取5500元的承包费并负责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规费;对产权归个人、经营权属公司的车辆,每月收取2000-2200元不等的经营使用费。北京市目前的承包费标准为夏利车每月4500元,富康车每月5500元。

2.挂靠经营。即车辆产权、经营权均归车主个人持有,但挂靠在出租车公司名下。车主定期向挂靠公司缴纳一定的服务费(各地标准不一,天津市服务费标准为每月300元,兰州市为每月180元),出租车公司主要为车主提供代缴各种税费、组织相关培训、协助开展车辆年检等服务。

3.个体经营。即车辆产权、经营权均归车主个人持有,车主以个体为单位开展运营,并按规定缴纳各种规费。随着各地政府不断推进公司化运营,目前采用这种方式运营的出租车辆越来越少。北京市现有出租车6.66万辆,个体经营的车辆已不足1000辆。

(二)市场供求状况

出租车作为公共交通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上海市出租车占城市公交客运总量的20%;青岛市则占25%。

按照2002年建设部等5部委下发的规定,出租车有效里程利用率低于70%(即空驶率高于30%)的城市和地区,不应投放新的运力。据调查,目前36个大中城市中,除拉萨、西宁等少数城市空驶率低于30%外,其他城市空驶率均高于30%。其中,天津、太原、呼和浩特、哈尔滨、南宁、兰州、昆明等城市空驶率超过50%。36个大中城市平均空驶率为42.4%。

从调查情况看,各地政府都比较注重加强对运力的调控。南京市根据江苏省政府的要求,编制了包括出租车在内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出租车数量;石家庄市自1998年以来,只对废旧车辆按规定更新,没有增加新的运力;拉萨市也规定,出租车数量要维持在现行水平,不再增加或减少出租车总量。

总体上看,出租车总量供大于求,能够满足百姓出行需要,但部分地区、部分时段(如上下班高峰、下雪天等)存在一定程度的供求矛盾。

(三)行业收益分析

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据湖南省调查统计,长沙市现有在册出租车司机1.2万人,其中,50%为农民工,30%为城市下岗职工,20%为历届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复转退军人等。由于司机在从事出租车运营前需要向出租车公司缴纳一笔金额不菲的押金或保证金(一般为3—5万),从事运营后每月要按时缴纳高额的承包费,随着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维修费用的增长,再扣除交通违章的罚款、交通事故处理等不可预见的费用开支。

为完成出租车公司规定的承包费,提高出租车利用效率,目前多数城市对出租车都采取“两班制”运营,每辆车配备两名司机,每个司机每天的运营时间一般在10—12小时。虽然工作时间较长,但由于单位时间报酬率低,司机整体收入状况不容乐观,多数城市出租车司机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或中等偏下水平。2004年北京市出租车司机平均月收入2218元,天津1257元,上海3000元,沈阳1350元,福州1250,西安1000元,兰州1160元。银川市反映,受燃油价格上涨等多种因素影响,近年来出租车行业效益不断下降,其中2004年比上年下降了9%。

总体上看,出租车行业是一个高风险、高投入、高劳动强度、却不能得到较高回报甚至亏损的行业。

二、出租车价格管理现状分析

(一)现行出租车价格管理制度

调查显示,由于出租车价格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36个大中城市对出租车价格都实行了政府定价,具体计价办法和标准由城市所在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考虑到出租车价格的特殊性,各地普遍将出租车价格列入了听证目录,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按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

(二)计价办法和标准

总体上看,计费项目主要包括起步价、累进运价、低速或等候收费、空驶费、夜间附加费等。

1.起步价。即规定一个起步里程和最低收费标准,未超过起步里程仍按最低标准计费。如北京市规定的出租车起步价统一为10元,排气量低于1300毫升的出租车起步里程为4公里,大于1300毫升车辆的起步里程为3公里;南京市规定各种车型出租车起步价统一为7元,起步里程3公里。

2.累进运价。即超过起步里程后的每公里运价水平。目前绝大多数城市的累进运价在每公里1.00元至2.00元之间,广州、深圳等经济发展城市累进运价水平较高,分别达到每公里2.60元和2.40元。杭州市部分豪华型出租车(奔驰车)运价也达到每公里2.50-3.00元。

3.低速或等候收费。绝大多数城市都允许出租车额外收取等候或低速行驶费。如北京、石家庄、太原、哈尔滨、上海、杭州、福州、南昌、重庆、兰州、拉萨等市都规定,根据乘客要求停车或由于道路条件限制致使车速低于12公里时,每累计5分钟,加收1公里运费;沈阳、海口等市规定等车侯时费每3分钟1.00元;合肥市规定,等候时间在1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10分钟按每累计10分钟加收1公里运费。

4.空驶费。为鼓励出租车开展市区与郊区之间运营,减少拒载,各地普遍规定出租车载客超过一定里程后,加收一定的空驶费,以补偿车辆返空时的成本支出。从调查情况看,目前绝大多数城市仍在收取空驶费。如天津、太原、呼和浩特、上海、郑州、贵阳、兰州、乌鲁木齐等市都规定,载客里程超过10公里后,按运价的50%加收空驶费;北京、合肥等市规定加收空驶费的起码里程为15公里。

5.夜间附加费。不少城市都规定夜间出租车运价适当上浮。如北京、合肥、厦门等市规定23:00至次日5:00出租车运价上浮20%;兰州、西宁等市规定22:00至次日6:00乘车,每公里加收0.20元的夜间附加费;郑州市规定23:00至次日5:00乘车,每车次加收2.00元的夜间补贴。

除上述费用外,部分城市还结合当地实际作了一些额外规定,如北京市规定,在发生合乘的情况下,合乘里程部分,由每位乘客按非合乘情况下应付金额的60%支付费用;宁波市规定,打电话预约出租车,每车次加收预约费2.00元。对于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期间发生的过路、过桥费,各地均明确由乘客自行承担。

(三)对现行运价水平和结构的总体评价

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除少数城市(如海口、太原)考虑到燃油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近期拟对运价水平适当调整外,绝大多数城市都反映,目前运价水平也基本合理,并被广大出租车司机和市民普遍接受,因此近期没有调整的打算。据兰州市反映,为提高高档出租车的实载率,该市2004年还将红旗牌出租车的起步价由8.00元降为7.00元。

关于运价结构,多数城市认为基本合理。但南京、西宁等市反映,随着出租车市场的发展和城市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继续收取空驶费的理由已不存在,建议予以取消。

三、涉及出租车行业的税费

制度分析

从调查情况看,各地涉及出租车行业的税费项目较多。总体上看,大致分为三类:

1.涉及出租车经营许可的收费。主要指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如兰州市规定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为5.4万元,经营期限10年;南昌市有偿使用费7万元,经营期限8年;杭州市有偿使用费26万元,经营期限15年。

2.涉及出租车日常管理的收费(税)。主要包括养路费、工商管理费、车辆年检费、车辆综合检测费、计价器检测费、车船使用税、营业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税务登记证年检费、工商执照年检费、驾驶员年审费、保险费等。除上述费用外,部分城市还结合本地实际,开征了一些特定的收费项目,如天津、太原、长春、哈尔滨、杭州、长沙、南宁、兰州、乌鲁木齐等已实行城市道路“年票制”收费的城市向出租车收取了“年票费”,标准从每年500元至1370元不等;北京市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个人收入调节税,每人每月60元(排气量1300毫升以上车辆每人每月75元);合肥市每车每月收取35元的建站基金;大连市向出租车收取每日5元(每年1825元)的夜间停车费。另外,少数城市仍违规收取运输管理费和客货运附加费两项费用。

3.出租汽车公司对司机的收费。主要包括押金、承包费或经营使用费等。对于出租汽车产权和经营权均属司机个人、挂靠经营的车辆,出租汽车公司主要收取挂靠服务费,收费标准多数为100-200元。

由于各地涉及出租车行业的税费差异较大,加上各地出租车运价水平不同,难以统一测算上述各项税费占运输收入或成本支出的比重。湖南省反映,该省上述各项费用占出租车行业运输收入的比重约为37%。另外,深圳市反映,目前涉及出租车行业乱收费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当然现存收费项目仍有自立项目、自定标准的乱收费成分,编者注)。目前出租车司机负担较重,主要是出租汽车公司内部核定的承包费偏高,而由于缺乏法律依据,政府部门又难以对此进行规范,不利于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四、燃油价格变化对出租车

行业的影响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各大中城市从事出租车运营的主导车型主要有捷达、桑塔纳、夏利、富康等,每天运营里程一般在200-300公里,耗油量每百公里8-12升。

对于燃油价格变化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各地反映情况不一。多数城市认为,虽然近年来燃油价格不断上涨,增加了出租汽车运营成本,使出租车行业效益受到一定影响。然而,随着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力度,打击非法营运,目前,燃油价格上涨的影响仍处在可控范围之内,市场总体状况平稳,司机心态也比较稳定。但部分城市也反映,燃油价格持续上涨,已影响到当地出租车的正常运营。如太原市反映,目前燃油费支出占运输收入的比重已由2002年的1/4上升到1/3,直接运营成本也由每公里0.50元上升到0.74元;长春、西安等市反映,燃油价格持续上涨,使本来就微利经营的出租车行业更是雪上加霜,目前油价上涨幅度已经超过出租车经营者的承受能力;银川市反映,燃油价格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诱发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重庆、乌鲁木齐等市反映,目前出租汽车主要使用压缩天然气作为燃料,燃油价格上涨对当地出租汽车运营影响不大。西宁市反映,为减少油价上涨的影响,目前该市已有1600多辆出租车进行了“油改气”的改造,预计两年内将有超过90%的出租车改用天然气作燃料。

五、几点建议

1.加快出租汽车管理立法,推进依法治业。从长远看,应加快制定涉及出租汽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市场定位、各方面权利义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经营权出让、打击非法营运等诸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将出租车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2.加强出租车市场运力监测和宏观调控。各地要结合本地人口、收入状况和城市发展要求,科学制定出租车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市场供求状况的监测,合理安排、调节控制好出租汽车的总量、比例和投放速度。

3.加强对出租车经营成本的监审。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出租车成本审核办法,指导各地做好出租车价格调整工作。

4.进一步规范各项收费,完善价格调节机制。国家明令取消的涉及出租车行业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符合规定予以保留的收费项目,标准过高的,也要降下来。要针对燃油价格持续上涨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补贴措施;运输市场条件好的地区,可以在核定运营成本费用的基础上,采取由企业、司机和乘客合理分担的办法逐步予以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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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什么是出租车双计费呢?

双是两个,又是加倍的意思,双计费就是按照两种条件累加计费的意思,双计费概念是2012年4月,南京市物价局为应对成品油价上涨提出的,出租车双计费是按里程收费的同时加上等候计费,以缓解路堵给出租车驾驶员造成的营运压力。

从2014年5月10日开始,南京所有的出租车都将实行双计费,即在早晚交通高峰期间(7:00—9:00和16:00—19:00),当出租车时速在12公里以下时,按车公里租价/5分钟计时加收费。其中,经济型出租车为2.4元/5分钟;中高档及纯电动出租车为2.9元/5分钟。

根据客管处计划表,5月9日当天,南京最后一批还没有调试计价器的出租车将接受计价器调试,分别是:园林出租车公司127辆和顺达出租汽车公司 29辆出租车。而这最后的156辆出租车完成调试后,从5月10日起,南京所有出租车在早晚高峰都将实施双计费。有市民担心,南京实施双计费后,驾驶员会故意多等红灯以赚取更多的费用。不过客管处也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一个红灯60秒来计算,出租车要等5个红灯,也就是累计等5分钟的红灯才能挣到一公里的起租价,而如果车辆正常行驶在路上,一公里的路程开一分多钟的时间就可以开完,同样也能挣到一公里的起租价。所以,从这个经济账来算,驾驶员应该是宁愿在路上行驶,也不会刻意地等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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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放的出租车燃油补贴谁该拿

自治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

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新运便函〔 2012

〕31号

根据《关于拨付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及2012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拨资金的通知》(新财建〔2012〕29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一、发放金额

自治区财政厅核拨2011年度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款165404万元,其中:农村客运69402万元,出租车 52289万元,城市公交43713万元(含2010年油价补贴发放剩余资金3017万元,这部分剩余资金并入2011年度油价补贴中一并发放)。

二、发放时间

2012年9月15日前必须将补贴发放到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手中。

三、发放单位及渠道

农村客运和由运管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运管部门负责发放,原来由建设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放。

油价补贴款由自治区财政厅拨付自治区运管局油价补贴专户,自治区运管局拨付给各地交通运输局和各地运管局,各地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再分别拨付各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发放到所管辖的经营者手中,各地运管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运管局发放,各地交通运输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交通运输局或其指定部门发放。

四、发放范围(不包含兵团)

截止2011年,在交通(或建设部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已参加2011年年审)正在营运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辆(兵团车辆除外,兵团车辆补贴由兵团有关部门发放),即2011年度燃油申报车辆数据。

2011年未变更车辆、新增车辆、报废车辆、更新车辆按照其实际经营时间(按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其中农村客运中报废更新车辆,按更新前的报废车核算车头款,更新车辆不核算车头款,报废更新车分别按实际经营时间核算客位款。2012年度新增车辆、补审车辆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2012年度报废更新的车辆按上年底登记在册时车辆的客位数发放。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应当严格界定发放对象,严禁对超范围经营、未办理合法营运手续的车辆发放。

五、补贴车数及标准(各地具体发放金额见附件)

1、农村客运:19223辆

农村客运按运行线路分三级网络发放。(下面定义中的本辖区是指本地州市内的范围)

农村客运一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一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161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二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县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县、团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二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2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三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乡、镇、村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连队发往本辖区的连队。

三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3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2、城市公交:10442.5标台(9658辆)

城市公交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也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城市公交每标台每经营月补贴款=

4169元

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专业名词,指的是不同类型的运营车辆按统一的标准当量折算成的营运车辆数。

3、出租车:43879辆

出租车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出租车每辆每经营月补贴款=

1107元

六、油价补贴申报发放程序

1、燃油申报

所有城乡道路客运企业及车辆按要求进行交通运输部网上申报工作,据实填写燃油消耗等相关数据并打印盖章上报交通运输局或运管局并留档备查。各级交通运输局和各级运管局按要求严格分级审核,县局审核完企业车辆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明细表及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所在地区局并留档备查。地区局客运部门审核县局及地区局直管车辆是否符合发放范围,统计人员审核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自治区运管局并留档备查。自治区运管局审核全区车辆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委会通过并签字盖章,经交通运输厅审核后上报交通运输部并留档备查。

2、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统计表

油价补贴资金到位前,按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附表要求统一填写农村客运、出租车和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基层表和发放统计表。严格按照燃油申报数据据实填写,车辆、营运时间等信息必须同燃油申报数据一致,燃油申报中未包括的车辆按规定不许填报。上报统计表必须由客运业务部门复核后,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并留档备查。

3、根据油补资金制定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方案及办法,确定油价补贴标准,上报交通运输厅及财政厅批准。

4、划拨油价补贴资金给各地区,各地在发放前进行相关宣传并将《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进行公示。

5、油价补贴申领、发放和登记。按照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统一格式的《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要求登记领取油价补贴款,并将相关材料及登记表格归档。

6、发放完毕报送发放总结。

7、分级监督、检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

七、油价补贴款发放要求

1、发放告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在发放前必须将《油价补贴发放资金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在业务大厅、企业及车辆经营场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4天,在公示前,各地要召集企业召开油价补贴发放、布置会,同时要对油价补贴发放政策进行对外宣传。公示期间有疑义的,可以及时反映,待问题解决后再发放。

2、发放要求

(1)补贴对象为成建制企业

企业填报《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基层统计表》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向交通运输局、运管局上报并留档,而且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经营者(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统计表》和《发放登记表》信息要相符,对于2011-2012年变更经营者(承租人)的,车辆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中要明确具体发放对象。如有争议的,待企业协调解决后再发。企业在补贴对象领款并在《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一份给交通或运管部门。

企业在发放油价补贴过程中,交通、运管部门必须派人现场监督,同时邀请当地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严禁企业截留油价补贴款。

(2)补贴对象为个体经营者

个体经营者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通、运管部门负责根据补贴类别分类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由个体经营者签字领款。

个体经营者2011-2012年在交通、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过户手续的,以办理过户手续日期为界分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过户双方在领取油价补贴款后,如有油价补贴归属协议的,双方按协议约定自行分配,如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分配,另一方可凭协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发放结束后,油价补贴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所有油价补贴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八、油价补贴企业车辆相关管理规定

1、车辆要求

(1)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网联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重点营运车辆监管范畴。

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车辆座椅安全带。

今后对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价实施细则》擅自涨价的农村客运车辆,擅自涨价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农村客运车辆,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享受油价补贴的出租车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总体技术要求》安装运营专用设备,包括智能服务终端、计价器(含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服务评价器、智能顶灯、摄像装置等为驾驶员、乘客提供运营服务的专用硬件装置。

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原则上一个地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由一家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2014年1月1日前必须与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对到期不安装计价器和已安装不使用的出租车,不予发放相应的油价补贴。

(3)自2012年9月1日起,对违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海南三亚和甘肃白银市平川区出租车群体事件有关情况的通知》(新交运〔2012〕26号)精神,擅自许可的出租车,不予发放油价补贴。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出租车,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监督办法

(1)过渡期内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享受农村客运油价补贴的车辆必须进行考核,由该车辆经营的农村客运线路终点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进行出具相应的证明,证明其每月经营的趟数,服务质量的优劣。

(2)对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由车籍所在地的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通过政府或企业监管平台系统对该车运行轨迹进行监管,确定其每月经营的营运数据。

(3)对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在发放燃油补贴时,必须由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在车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无举报投诉方可按规定发放。

九、监督检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非常重视,财政部、财政部驻疆专员办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不定期检查补贴款落实情况。各地交通局、运管局要做好油价补贴款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十、工作进度及资料汇总上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定期上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每月10日、20日向自治区运管局报送《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3),以便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并在发放完毕后将《发放汇总结余表》(详见附件4)和总结上报自治区运管局。

十一、补贴资金科目

补贴资金列《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类“交通运输”第04款“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第01项“对城市公交的补贴”、第02项“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第03项“对出租车的补贴”。

油价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补贴。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负责做好协调、政策解释和核实工作,及时上报,防止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附件1:《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运管局)》、《2011年全区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交通运输局)》

附件2:《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级网络)》、《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附件3:《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

附件4:《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汇总结余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为缓解油价上涨给出租车行业带来的成本压力,某市自2007年11月17日起,调整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见下列表

解答:解:①由图可知,a=7元,

b=(11.2-7)÷(6-3)=1.4元,

c=(13.3-11.2)÷(7-6)=2.1元;

②由图得,当x>3时,y1与x的关系式是:

y1=6+(x-3)×2.1,

整理得,y1=2.1x-0.3;

③由图得,当x>6时,y2与x的关系式是:

y2=7+3×1.4+(x-6)×2.1,

整理得,y2=2.1x-1.4;

当x=10时,

y1=2.1x-0.3=20.7元;

y2=2.1x-1.4=19.6元,

y1>y2;

所以调价后的运价为y2元更合算.